当耶稣的福音开始在非犹大人中传布并广受欢迎时,教会中开始讨论是否必须遵守摩西的律法才能成为真基督徒的问题。保罗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他指出:要在基督里得生命的唯一可靠的根基是信;由于信,人得以跟神有合宜的关系。但是,当时罗马治下小亚细亚有一加拉太省,在那省里的几个教会中,有人反对保罗的主张,声言一个人必须同时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够跟神有合宜的关系。
保罗写加拉太书的目的·是要把那些接受谬论教训的信徒们带回到正确的信仰和生活中。保罗先为自己有权称为使徒一事辩护。他坚持他蒙召作使徒是出于神,不是出于人的权柄,并且他对非犹太人有特别的使命。接着,他发挥他的主张,指出只有借着信,人才得以跟神有合宜的关系。最后,保罗强调惟一有借着信,基督才有真自由,而且自由应该借着爱的行动在日常生活上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