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士

十九世纪早期,英语圈发生了宗教大复兴(常被称为第二次大觉醒),因此促进了海外的宣教,于是英美国家的不少传教士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去传播基督教的信仰。十九世纪被称为宣教的伟大世纪。

1807年,第一位新教传教士马礼逊进入中国,之后陆陆续续有更多的传教士及他们的妻子和儿女来到中国。传教士刚入中国的时候,清朝采取的依然是闭关锁国的政策,所以他们只能逗留在澳门与广州十三行。1842年签订条约之后,传教士们能够住在五个通商口岸。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传教士得以进入内陆。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内,新教的传教事业发展很迅速。1860年只有60位新教传教士,到1900年已经有2500位传教士(包括他们的妻子儿女),其中1400位来自英国,1000位来自美国,100位来自欧洲,主要是北欧国家[1]。到1920年代,新教的传教事业达到顶峰,之后由于中国内部的战争和动荡,情况不如以前。到1953年,所有在华新教传教士被驱逐出境。